使用條款

此條款及細則適用於及規範 HoldCover Marketing Technology Limited(“本公司”)與閣下的關係,本公司的業務地址位於新界沙田石門京瑞廣場一期20樓H室。


此協議涵蓋我們之間的關係,讓閣下可獲取及使用我們的服務,包括應用程式介面、電郵通知、應用程式、按鈕及組件(“服務”)、及任何資料、文字、圖像、相片、於服務上載、下載或出現的其他資料(統稱為”內容”)。


本公司由2024年7月15日開始轉型以網上服務平台及技術支援方獨立運作,當閣下透過本公司所合作的保險公司及/或保險經紀公司及/或保險代理公司(“保險合作方”),處理閣下的保險合約,保險合作方均需遵照監管批准及一切適用法律。當閣下 1) 使用及讀取本網站 www.holdcover.com;或 2) 透過電郵或其他電子方式向我們表示同意;或 3) 繳付保費,本條款及細則即生效。


為免產生疑問及在不影響前述條文的原則下(如適用),本條款及細則適用於本公司與閣下的關係。當閣下尋求意見或任何形式的服務、或替閣下執行指示,即代表閣下接受本公司先完成收集所需資料,然後交予及全權委任本公司的保險合作方,授權辦理相關保險業務。此條款及細則對雙方均具有合約約束力。

本公司及/或保險合作方承諾將致力:

始終誠實和公正行事

向閣下提供清晰的文件及資料

向閣下提供充足的資料,讓閣下購買保險時作出明智的決定

於任何情況決不誤導閣下

本公司的保險合作方

以下為本公司現時指定的保險合作方及其基於所委任的主事人:

  • ALGO Financial Consultant Limited (Licence No.GA1064)

    • AIG Insurance Hong Kong Limited

    • Allied World Assurance Company, Ltd

    • Assicurazioni Generali Società per Azioni General Business

    • QBE Hongkong & Shanghai Insurance Limited

  • R&B Insurance Agency Company Limited (Licence No. FA2570)

    • Allianz Global Corporate & Specialty SE Hong Kong Branch

    • Bank of China Group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 Dah Sing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 E&A Insurance Agency Company (Licence No. FA3390)

    • Asia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 China Taiping Insurance (HK) Company Limited

業務轉型及相關保單服務

由於業務轉型關係,保號保險經紀有限公司 (Holdcover Insurance Brokers Limited) 已經於2024年7月14日撤銷保險經紀牌照及暫停以保險經紀身份進行一切受監管活動,HoldCover 平台亦隨即於翌日開始與指定保險合作方以網上服務平台及技術支援方獨立運作。


閣下於2024年7月14日或之前於 HoldCover 平台所購買的保單,其保障日期及範圍,並不會因為本公司的業務轉型而受影響。關於保單的售後服務,閣下可直接聯絡相關保險公司作出跟進。閣下亦可接受本網站的服務條款更新,授權予HoldCover 的指定保險合作方,基於所委任的主事人,為閣下仍然生效的保單提供一切保單服務,包括但不限於保單條款查詢、修改、索償及續保事宜。

確認保險

閣下提供資料並不構成我們的保險合作方接納閣下的請求或確認要約,而當閣下於我們的系統中提出購買產品的要約,不論請求成功與否,我們的保險合作方將與閣下聯繫。任何保單的確認通知將以電子或書面形式發出。


本網站提供的產品及服務資料並不是對最終的條款及細則的綜合描述或對有關的產品及服務的精確保障。閣下如欲購買產品,有關每款產品的條款及細則將會以紙本或電子形式提供。要約中任何產品的個別條款及細則凌駕本網站對該產品的保單及保險的使用條款及其他不一致和矛盾之處。


當閣下提出保險的申請時,有必要完全及忠誠地就閣下對有關保單一切所知的、或按理應知的通知我們的保險合作方,以便處理及確認保障。

購買及付款

當閣下於本網站要求報價時,我們的保險合作方將透過本網站向閣下提供免費電子報價。而後續保單的行政服務,本公司的保險合作方保留向閣下收取相關保單行政費用的權利包括及不限於最低港幣500元的服務費用 (常見情況包括 (i) 發出保單後但於生效日期前取消保單,(ii) 發出保單後發現輸入錯誤投保資料而需要重新發出保單,(iii) 發出保單後需要更改保險生效日期或保險期)。如閣下選擇接納報價及有關條款及細則、及填妥所有關於閣下資料的欄目,閣下可提交您的目標產品請求。就閣下所提供的資料,閣下的要求會被接納或拒絕。如申請成功及獲接納,我們的保險合作方會向閣下提供一份具約束力的協議。


閣下需於所有購買物的限期前付款,交易才獲確認。本網站接受FPS(轉數快)或信用咭付款作網上交易,及需提交以下資料:信用咭類別、信用咭上的全名、信用咭號碼及到期日。


閣下需自行負責於本網站付款時所提供的所有資料及明細準確無誤及包含足夠資金繳付所購買的產品或服務而衍生的成本。一份受約束的保險只會於本網站成功於該交易中使用的信用咭收取費用後才會發出。

網上交易

本網站讓閣下進行網購,直至閣下收到我們保險合作方的電子確認文件,該網上交易流程才屬完成。而閣下需確認報價及進行付款,網上交易才屬完成,閣下亦會收到確認通知。


如因機械、軟件、電腦、電訊或電子故障而導致溝通失聯,本公司及/或保險合作方將不會對有關損失負上責任。如閣下因上述情況未能收到付款確認,本公司及/或保險合作方將不會就其導致的損失或損毁對閣下負上任何責任。閣下需自行負責作出一切必要的安排以使用我們的服務、通知我們取消及變更閣下的電郵地址,以確保閣下能接收最新的電郵及通知。本公司及/或保險合作方不會就閣下提供不經常使用的電郵地址、或過期賬戶而負上責任。


我們或會保留閣下提供的信用咭資料,而該資料是有必要促使交易。我們保留於法律規管下於任何時間及原因拒絕進行交易的權利,及不會就其引致的損毁及損失負上任何責任。

終止保單

如閣下於保單到期前或續保前終止本公司及/或保險合作方的服務,本公司及/或保險合作方有權保留由我們協商及處理有關保單的任何及所有費用或佣金。

退還保費

於多數情況下,一般保險為一年期的合約而且沒有保單冷靜期,如閣下簽定了有關合約,即表示閣下承諾遵守合約。如閣下於任何時間取消保單(冷靜期除外,如適用),閣下並沒有合法權利取回保費,除非保單另有提及。部份保險人或按比例作出退款,在可行的情況下,本公司的保險合作方將代表閣下確保閣下獲得退款。

轉介服務的披露

由於閣下有機會是經本網站的「推薦計劃」的會員(即“推薦人“)介紹使用本網站的服務,根據香港保監局的一般原則,本公司的保險合作方需對客戶作出下述的披露:

  1. 保險顧問將負責安排保單,而就此目的而言,受轉介客戶只應直接與保險顧問作往來(即受轉介客戶不應為了安排保單而與推薦人作往來);

  2. 推薦人並不代表保險顧問,亦不應參與安排保單的過程;

  3. 保險顧問就推薦人對於有關保單給予轉介客戶的任何意見不承擔任何責任;及

  4. 保單的保費應直接支付予保險顧問或相關保險公司。

報酬及收費廣告

HoldCover Marketing Technology Limited 將藉收取保險公司及/或保險經紀公司及/或保險代理公司的廣告費用及/或技術支援費用,作為其所提供服務的報酬。而本公司所合作的保險經紀公司及/或保險代理公司將藉收取保險公司支付的保單佣金及/或廣告費用,作為其所提供服務的報酬。若閣下同意進行是項保險交易,將構成閣下同意本公司及保險合作方收取有關報酬的安排。

索償程序

如需索償,閣下應於意外發生後盡快 (一般要求是14天内,詳情請查閱個别保單條款要求) 直接聯絡本公司的保險合作方或閣下的保險人。於後續處理索償時,將向閣下提供索償的步驟及合適的資料。敬請注意,任何未完成的索償表格、或不齊全的證明文件將會延遲索償處理及賠償。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本公司不時有必要收集閣下的個人資料,資料或會被本公司使用、儲存、處理、轉移、披露或分享,我們明白就有關個人資料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 486 章)(“條例”)下所負的責任,及承諾個別傳送本公司的個人資料收集聲明給閣下。


我們將確保於閣下取得的任何資料不用被使用或披露,除非這屬於正常的協商過程、於維護保單或續保時、得到閣下的同意、或我們有法律義務披露閣下的資料。任何收集的個人資料將被視作私隱及保密,及只會用於協商及處理閣下保單的用途。


此使用條款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的法律管轄,並應根據香港法律進行解釋。

閣下一經使用本網站,即受本文件所載的使用條款約束。閣下如不同意本公司於使用條款中列載的有關使用閣下個人資料作任何直接促銷用途,請以書面形式通知我們,本公司日後將不會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

此中文版本為英文版本譯本,如中、英文兩個版本有任何抵觸或不相符之處,應以英文版本為準。